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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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发布日期:2021-09-30 作者: 来源: 点击:

我单位主要职能为高教研究、专业认证、课程评估、院部评估、专业评估、教学督导,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国家级、省部级及学校各类教学科研项目遴选申报、立项、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及组织鉴定等工作;

(二)负责教学科研项目研究团队建设,培育具有示范辐射作用的优秀教学研究成果;

(三)负责学校教学成果奖的评审,国家级、省部级教学成果奖的遴选推荐及推广宣传工作;

(四)负责学校高教研究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升和岗位评聘、聘用工作;

(五)紧跟高等教育发展最新趋势和动态,结合学校难点和热点问题,整合优势研究力量,有针对性开展研究工作;

(六)负责开展教育部组织的各项本科教学评估工作,开展教育部、住建部等组织的专业认证(评估)工作,开展黑龙江省组织的各项专业(课程)评估工作;

(七)负责协调学校教学督导组的工作,定期开展教学督导的聘任工作,对教学工作和教学活动进行督导;

(八)负责构建学校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开展院部评估、专业评估、课程评估,发布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组织填报教育部年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开展学生调查问卷等工作;

(九)负责收集整理国内外有关高等教育研究动态、信息资料,编辑、出版《高等教育研究资料》和《高教信息》内部刊物,为广大教师做好教学研究咨询服务工作;

(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