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落实《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黑教高函〔2016〕370号)文件安排,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度普通本科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为做好本次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系统
1.今年采集任务在升级后的数据平台V3.0上完成数据填报工作。
登录地址为: udb.heec.edu.cn。用户名及密码由校评估中心分发。
2.由于部分数据表单以及采集系统的变化,请各单位进行数据采集填报前仔细阅读填报指南(登录系统下载或QQ群中下载)。
3.本次数据采集QQ群为:325894504,各单位可以就填报时遇到的相关问题进行交流。
二、工作时限
1. 2016年9月1日至10月21日期间开放网络填报系统。
2.本次采集2015-2016学年及2015自然年数据。具体数据内涵解释和要求请参阅填报指南及表单指标内涵解释。
三、填报方式
本次数据采集工作采用“责任部门填报、责任部门审核并提交数据、协同部门配合”的填报方式进行。
责任部门根据《2016年东北林业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填报任务分解》要求,按照《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表格》内容,酌情会同协调部门采集数据,汇总后由责任部门进行填报。
四、数据录入流程
数据表单中包含“基础数据表”,基础数据表中的数据要作为“数据字典”被其他表格数据关联调用,需优先录入系统中。
基础数据表包括:“表1-3学校相关党政单位、表1-4学校教学科研单位、表1-5-1专业基本情况、表1-6-1教职工基本信息、表1-6-2外聘教师基本信息、表1-7本科生基本情况、表1-8实验场所(科研基地)”,基础表格的之间也存在数据关联,因此基础数据的录入顺序需按如下关键步骤进行。
基础数据的录入顺序:
关键步骤一:9月12日至9月13日,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填报“表1-3学校相关行政单位、表1-4学校教学科研单位”,作为后续填报数据校验的依据;
关键步骤二:9月14日至9月16日,教务处填报“表1-5-1专业基本情况”,作为后续填报数据校验的依据;
关键步骤三:9月16日至9月18日,教务处填报“表1-5-2专业大类情况表”;
关键步骤四:9月19日至9月22日,人事处填报“表1-6-1教职工基本信息”;教务处填报“表1-6-2外聘教师基本信息、表1-7本科生基本情况”;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填报“表1-8实验场所(科研基地)”;
关键步骤五:9月23日至9月26日,可同步填报其他与上述表格具有依赖关系的采集表。
在基础数据表填报完成的基础上,各部门要在10月21日前,完成填报剩余全部数据。
五、工作要求
1.本次采集任务在升级后的数据平台V3.0上完成,增加了21个表单,部分表单数据采集内容更加详实,(详见填报指南V3.0(对照版)红色标注),请各单位填报用户注意根据变化后的数据表单及内涵说明采集数据。
2.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现处于整改阶段,本次填报的数据与审核评估工作依然有关联,各单位填报前认真阅读数据填报指南,按表单内容规范填写,确保数据真实、可信。对于数据库要求链接的文本,各单位务必同步完成。
3.为确保本单位数据采集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应指派专人负责本单位数据采集与填报工作;本次数据采集的“审核账号”为各单位负责人,具有退回本单位数据表至填报用户、审核数据表提交至校级管理员的权限。同时请各责任部门的“填报用户”,在9月12日下班前加入QQ群:325894504下载相关资料,并将附件1表格中的填报人、审核人信息填报完毕后将电子稿传至QQ:287811018 。
4.协同部门要积极协助工作,按照责任部门的要求开展数据采集,协同部门负责人应对数据的准确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并承担相应责任。
5.各单位要按时间节点开展数据填报工作,按时完成、按时报送。由于基础数据表中数据作为数据字典被其他表格数据关联调用,负责填报基础数据表的部门务必按时完成填报,否则将影响学校后续填报工作。
6.V3.0版数据库系统,数据修改只能由填报用户完成,审核账号与校级管理员均无修改权限,因此本单位审核账号将数据提交至校级管理员后即认为责任部门对此数据完成审核且承担数据质量责任,本次填报将不再收取纸质数据报表。
7.各单位开展采集工作时要重视数据与文档规范性审核工作,对于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责任协同部门沟通,达成一致。
8.数据采集工作将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请各单位层层负责,认真填报、审核数据,对于迟报、漏报的单位,学校将予以通报。
联系人:李晓灿 联系电话:82191704
东北林业大学评估中心
201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