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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黑龙江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公布2016年本科专业评估试点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及组织开展试点专业评估信息网络填报与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06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学院: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6号)及黑龙江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黑政教督[2016]3号)文件精神,黑龙江省教育评估院组织开展了本科专业试点评估工作。经过广泛论证、集中讨论,各试点专业评估专家工作组结合我省高校实际,针对不同专业的学科特点,分别研究制定了各试点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和《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信息填报表》。现将各试点专业的评估指标体系、《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信息填报表》、评估流程以及网络填报的登录方式、填报流程、截止时间、密码分配等具体事宜面向全省各有关高校公布,请各高校参照执行,切实做好学校自评和网络填报工作。

      一、评估范围

      省内各普通高等学校开设的已有3届本科毕业生的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市场营销3个本科专业(具体参评专业名单见附件1)。

      二、评估程序

      1.数据填报及上传

      时间:2016年9月5日-10月17日。

      请参评专业按照相应评估指标体系(附件2)及《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信息填报表》(附件3,此表供参考,无需填写,以网络填报为准),认真组织相关材料,并登录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网络填报与评审系统填报相关数据,网址: http://zypt.neusoft.edu.cn/hlsdb (各参评专业登录密码见附件4)。具体填报工作可参见《2016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试点专业信息填报说明》(附件5)、《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网络填报与评审系统用户指南》(附件6)、《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网络填报与评审系统支撑材料上传说明》(附件7)。

      2.专家评审

      时间:2016年10月24日-11月7日。

      由各本科专业专家工作组制定本专业评审方案,分配专家组成员开展定量指标核实、定性指标评审工作,并对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和核实。

      3.评估材料公示

      时间:2016年10月24日-11月7日。

      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各参评专业相关材料将在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网络填报与评审系统开设主页进行公示。

      4.评估数据核实

      时间2016年10月31日-11月7日。

      根据专家定量数据审核结果,请有关高校协助对存疑数据进行进一步核实和确认,并将经学校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数据材料填报核查确认书报送黑龙江省教育评估院(该项工作将另行发文通知)。

      5.评估结果公示、公布及评估工作总结

      时间:2016年12月。

      三、工作要求

      请各参评高校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协调组织好相关部门,认真、如实、按时填报并上传有关数据,并做好各阶段相应工作。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行为,将按相关规定对有关人员严肃处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各高校对评估指标体系及网络填报如有疑问,由各专业专家工作组工作人员负责解答。

      英语专业联系人:程爽,电话:13895826909,电子邮箱:88065210@163.com;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联系人:唐远新,电话:15045803543,电子邮箱:846431008@qq.com;

      市场营销专业联系人:徐玲玲,电话:18745137582,电子邮箱:taozi420@126.com;

      黑龙江省教育评估院联系人:范大伟,电话:13845073799,电子邮箱:13845073799@163.com;刘勇,电话:13845082706、电子邮箱:2007zd@163.com。

 

 

      学校联系人与联系方式:李晓灿,联系电话:82191704。

      特此通知。

                                                                                             2016年9月1日